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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大二附中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启动突发应急预案的范围
(一)校园重大治安案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以学校师生为侵害对象的重大人身伤害、爆炸、抢劫、盗窃等刑事、治安案件。
(二)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可能造成大面积教学用房烧毁,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火灾。
(三)重大交通事故:是指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学生死亡或重伤二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在校内发生因机动车移动造成学生重伤以上的事故。
(四)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是指在校园内发生流感、禽流感、鼠疫、霍乱、肝炎、红眼病等传染病疫情和师生因在学校集体食堂或食用配餐公司配送的不洁食物,造成多人呕吐、头晕和昏厥的食物中毒事故。
(五)意外死亡及群伤事故:是指在校内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中,因组织、管理、疏导不当造成学生死亡或重伤二人以上的群伤事故。
(六)其它影响校园稳定的重大事件以及例如地震、房屋倒塌等突发灾害。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曹保义(校长)
副总指挥: 阮国杰(常务副校长) 何光中(校长助理) 闫智铁(校办副主任、保卫干部)
通讯联络: 王桂芝(两办主任) 姚雪莹(校办信息员)
成 员: 陈国治(学生处主任) 王 华(校长助理、教学处主任)
常治平(总务处主任) 曲道伟(总务处副主任)许天秀(体育场馆负责人)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组织
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按如下分工开展工作:
1、现场指挥:阮国杰 何光中
2、现场副指挥、情况处置协调:王桂芝 闫智铁
3、抢险救援、应急后勤、车辆保障:常治平 曲道伟
4、现场保护协调:闫智铁
5、医疗救护:李瑞清 于(kun)
四、职责与任务
(一)指挥部: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向应急行动组织下达指令,同时上报上级相关机构,请求支援。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研究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和善后工作。
(二)现场指挥:接到指挥部下达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并实施对各个应急救援小组的组织协调和现场指挥。
(三)现场副指挥、情况处置协调:接到指令后,按照业务分工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协调指挥各专业人员的工作,帮助总指挥做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和有关人员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四)抢险救援、应急后勤、车辆保障:接到指令后迅速通知后勤有关人员到场,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情况调动车辆接送人员和物资,必要时协调外单位的车辆参加救援。现场处置完毕后,迅速组织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及其它设备设施的修复。
(五):现场保护协调:接到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按要求对现场进行保护,协助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现场处置完毕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恢复善后工作。
(六)医疗救护:按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储备必要的急救药品。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治,并负责联系相关医疗机构配合救援。